在學術上是地球資源永續發展政策的一環。

簡單的定義,

就是"花費最少的資源建造,產生最少的廢棄物",

也就是環保的建築工程。

例如可回收的鋼構建材與寒帶木材構材,

避免使用鋼筋混泥土建材減少CO2的排放。

 

行政院頒布的「綠建築推動方案」,其中建築部分訂定環境評估七大指

標系統:「綠化」、「基地保水」、「水資源」、「日常節能」、「二

氧化碳減量」、「汙水垃圾改善」。凡建築物需經過內政部建築研究所

指定機構,至少審核通過其中「日常節能」、「水資源」兩項指標,才

可取得候選綠建築標章。

 

這裡提出的七項指標在法規上並無明文規定,

只有推行所謂的綠建築標章。

不過從91年起,

凡是公共工程造價在5000萬以上的工程,

都必須符合綠建築評估指標七項指標的兩項以上,

取得綠建築標章後才可以取的建照。

 

之所以以公共建築為首波規範標的,

是有其示範跟實驗的性質,

這就跟當初都市設計審議推行時的做法是相同的﹔

最初都是以公共建築為開端,

再慢慢推展到其他建築開發。

 

其實,

綠建築的意義在於強調人與自然環境的共存,

而不是一味的開發,

其結果造成地球溫室效應的氣候變化﹔

相對的,

台灣因為大量使用混擬土,

造成砂石段亂採與土石流的發生。

 

所以,

綠建築將是未來的趨勢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綠建築-2
    全站熱搜

    有盛原木薄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